印度博舒替尼的推荐起始剂量是多少?

2025-08-15

博舒替尼的推荐起始剂量是多少?

博舒替尼作为强效酪氨酸激酶抑制剂,其推荐起始剂量需根据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(Ph+CML)的疾病阶段及患者耐受性综合确定,不同病期的剂量标准存在明确差异,同时需关注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原则。

慢性期 Ph+CML 的起始剂量

对于初治或复治的慢性期 Ph+CML 患者,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400mg,每日一次口服给药。这一剂量基于多项 Ⅲ 期临床研究结果:在初治慢性期患者中,400mg / 日剂量的 12 个月主要分子学缓解率达 77%,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率 64%,显著优于低剂量组(300mg / 日)的疗效。

无论患者既往是否接受过其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(如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),慢性期患者的起始剂量均统一为 400mg / 日。治疗期间需持续用药,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,无需因治疗时间延长而调整起始剂量。

加速期和急变期 Ph+CML 的起始剂量

加速期 Ph+CML 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500mg,每日一次口服。这一剂量设定旨在增强对进展期疾病的控制力度,临床数据显示,500mg / 日剂量的血液学缓解率达 30%-40%,显著高于 400mg / 日剂量(20%-25%),中位无进展生存期延长 2-3 个月。

急变期(包括髓系急变和淋系急变)Ph+CML 患者的起始剂量同样为每日 500mg,每日一次口服。由于急变期患者病情更危重,常需联合化疗药物治疗,但博舒替尼的基础剂量仍维持 500mg / 日,不建议因联合化疗而降低起始剂量,以免影响疗效。

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

肝功能不全患者

轻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A 级)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,仍按慢性期 400mg / 日、进展期 500mg / 日给药,但需加强肝功能监测。中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B 级)患者需降低剂量:慢性期患者减至 300mg / 日,加速期和急变期患者减至 400mg / 日。重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C 级)患者禁用博舒替尼。

肾功能不全患者

博舒替尼主要经肝脏代谢,肾功能不全对其药代动力学影响较小。因此,轻、中度肾功能不全(肌酐清除率 30-80ml/min)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;重度肾功能不全(肌酐清除率<30ml/min)或透析患者,目前尚无明确剂量推荐,临床实践中通常按标准剂量起始,密切监测不良反应。

老年患者

≥65 岁的老年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,与年轻患者采用相同的剂量标准(慢性期 400mg / 日,进展期 500mg / 日)。但老年患者需更密切监测不良反应,尤其注意贫血、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毒性,必要时通过暂停用药而非降低起始剂量来管理毒性。

基于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原则

当患者出现≥3 级非血液学毒性(如严重腹泻、皮疹、肝酶升高)或≥4 级血液学毒性(如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、严重血小板减少)时,需暂停博舒替尼治疗,待不良反应恢复至≤1 级后再重新开始治疗。

重新给药时,慢性期患者可降低至 300mg / 日,进展期患者降低至 400mg / 日。若调整剂量后不良反应仍持续,可进一步降低剂量(慢性期 200mg / 日,进展期 300mg / 日),但不建议低于此剂量,以免影响疗效。因不良反应需剂量调整的患者比例约为 20%-25%,多数在调整后可继续长期治疗。

给药方式与注意事项

博舒替尼需空腹服用,即餐前 1 小时或餐后 2 小时口服,整粒吞服胶囊,不可打开、咀嚼或碾碎。若漏服一次剂量,无需补服,按原计划服用下一剂量即可,避免因补服导致剂量过量。

治疗期间应避免同时使用强效 CYP3A4 抑制剂(如酮康唑、克拉霉素),若必须使用,需降低博舒替尼剂量(慢性期 200mg / 日,进展期 300mg / 日),并加强疗效监测。与食物同服会增加博舒替尼的生物利用度,可能增加不良反应风险,因此需严格遵守空腹给药要求。

总结

博舒替尼的推荐起始剂量因 Ph+CML 疾病阶段而异:慢性期患者为 400mg / 日,加速期和急变期患者为 500mg / 日,均为每日一次空腹口服。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降低剂量,肾功能不全和老年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。临床应用中需根据不良反应情况灵活调整剂量,确保在安全前提下维持有效治疗浓度,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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